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简称:通建五局)现有北京市西城区育幼胡同甲20号场地(简称:育幼胡同甲20号场地)办公用房(目前用途为快捷酒店),作为对外招租区域,有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准备招标有承租能力并能符合我方具体要求的潜在承租方进行邀请投标。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承租方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承租方可参加邀标。
一、项目名称:育幼胡同甲20号场地租赁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1.租赁方在育幼胡同甲20号场地有约3100平米,场地基本情况如下:酒店平面图(见附件)中#04号及#01号标注的房屋及停车场。
2.本租赁场地的功能为酒店客房及与酒店经营有关的经营项目。
(二)本项目的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八年,自2016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三、资质要求及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体联系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0日16时00分前。
(二)递交方式:上述资料直接递交或以快递方式递交。
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西三条丁一号 综合办公室,收件人:王思尧,电话:010-66187516
五、公布预审合格承租方名单的时间:
资格预审将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我单位对预审合格的承租方发出预审合格通知及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合格承租方按照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获取标书文件和有关资料。我单位同时向预审不合格的承租方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如时间有变动,我单位另行通知为准。
附件:酒店平面图
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